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要求,学院依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指导老师和教研室审核、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同意王城等8位同学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2日,若有异义请与院办李志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29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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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