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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1   来源:    阅读:

 

各专业教研室、各指导老师: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学院教学二级考核的重要指标,是教学评估检查必查环节。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工作制度》(浙树大教〔2006〕137号)要求,学院及教务处将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请各专业教研室、各指导老师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主要为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情况。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着重检查任务书是否根据专业特点细化和量化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度计划是否清晰、任务是否明确。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监控。进一步审查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突出应用性、是否一人一题;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指导人数、指导内容及工作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学生是否按照预期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在社会实践中完成情况。工科类各相关专业必须达到100%。

(四)毕业实习情况。(1)毕业生的实习单位落实情况、实习进展和实习效果;(2)实习安全责任书签订、学生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反馈表寄回等;(3)毕业实习过程管理。(4)将对各专业各班级随机抽查几位学生,对其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了解关心学生实习情况,更好的引导学生就业。

二、组织安排

(一)专业教研室自查

1.自查时间:3月26日—3月30日

2.基本要求:

1)进一步核实、完善《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除成绩外)。

(2)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指导老师对本专业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I)》(见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II)》(见附件2)组织本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每位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II)》、《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数据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4)和中期检查总结工作(模板见附件5)。

各专业教研室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及过程材料及附件2、3、4、5的电子稿于3月30日(周五)前发院办李志英处。

(3)毕业实习自查。各专业教研室自行实地抽查毕业实习情况和实习效果,并要求每位学生上交《浙江树人大学毕业实习检查表》(见附件6),该表纸质稿于3月30日前上交院办李志英处。

(4)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没有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等问题的学生,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预警通知书》(见附件8),教研室填写意见汇总至院办审核。

(5)各专业教研室上交材料明细安排见下表:(请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上交) 

(二)学院抽查

1.检查时间:4月2日—4月6日

2.检查人员:各专业安排三位老师、院督导。(具体人员请各专业教研室于3月30日上报院办)。

3.检查内容:抽查学院20%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资料,包括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正文以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4.流程安排:由院办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学生名单的20%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所抽取到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抽查学生实习情况。检查组组长于4月6日前上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II)》(见附件2)和抽查意见及总结(见附件7)交院办李志英处。

请各教研室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实习安全教育,提醒外出实习的师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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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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