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请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结合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提交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学院择优推选1个基地上报学校。
学校拟在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校教学委员会批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1项报省教育厅,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 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申报。
二、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项目类型和企业参与基本条件等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附件3)要求。对获得企业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2万元/项资助。立项时拨付6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的40%。请各位教师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学校拟在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校教学委员会批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3项报省教育厅。
三、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推荐申报 2020年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我院前期已被学校评审确定的四个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附件6)为我校申报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7)和《2020年浙江省高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院办李志英处,并发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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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