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放规则: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18年绩效工资增量核拨的有关通知:1)为了更好地突显收入分配的绩效考核导向,本次增量以2017年二级专项考核结果为打包核拨依据。核定的人员数只用于总经费基数的测算。涉及部门变动的人员回到原二级学院考核分配。本次分配不搞普惠制,重点向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2)纳入总基数测算人数:事编人员61人,校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二. 分配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兼顾2017年二级专项考核情况和2017年学院教师个人岗位等级,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1. 学校核拨总额的60%,根据2017年度学院教师个人岗位等级核算发放,包括 2017年7月岗聘后岗位等级变化、产假、访学、新进博士等情况;
2. 学校核拨总额的40%,根据2017年度二级管理四个专项考核奖励发放办法发放。
三.此分配办法适用于2018年绩效增量工资发放,解释权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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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