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期初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以良好的环境条件迎接国庆的到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中心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检、排查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漏、防辐射、防腐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实验室要进行大扫除,保持实验场所、操作台面和仪器设备清洁,做好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并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开展。
三、各实验中心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实验中心管辖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请各实验中心即日起对所属(或托管)实验室进行安全和卫生自查,并将检查情况表电子稿(见附件)于9月20日前交院办李志英处,学院及学校在本月底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和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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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