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先锋

招生咨询

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计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来源: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浙树人【2012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纳入专任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范围,请结合《浙江树人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计算办法》(浙树办教【201337号)(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做好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绩点统计对象:全体专任教师、实验老师。
 2、 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审核、公示教务处备案。

 3、 可申报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学院公示为准(附件3),申报期间如有增加,以立项文件为准,各项目设置了项目编号,申报时请注意核对。

 4、 绩点分配: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以项目为单位,项目总分、分配年限框定,由项目负责人按学年分配具体份额(负责人绩点不得少于项目总绩点的30%,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以立项文件为准。

 5、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时按高计分,不累计。

6年限计算:19/120学年新增项目(统计时间:201971日至2020630日)以2019年为基数增加,如应用型课程使用年限为2年,在20199月立项,实际使用年限为20202021年两年,所以使用到期年为2021年(2019+2=2021),过期绩点自动作废。

  7、每位老师都要关心自己的教学质量工程业绩分,若本人没有项目,请与本人参与项目的负责人联系,并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申报表(附件4)”中的个人汇总工作表,若负责的项目和参与的项目都没有,则在个人汇总表中注明是否以教学工作量中的超工作量1:1折抵。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申报表(附件4)”中的个人汇总工作表(本人的)及相应项目绩点分配工作表。

7.材料上交时间:7月5日前。请各位老师将电子稿发院办李志英OA或QQ邮箱。

8.学院对上报的绩点进行审核并公示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统计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切实利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统计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切实利益,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之前认真研读浙江树人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计算办(见附件1)。

 

yl23455永利

                                                                               2020年7月2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