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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yl23455永利2021年度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1-12-27   来源:    阅读:

院属各部门:

时光荏苒,转眼又至年末。一年来,学院顺利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思政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也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敬业、协作、务实、创新”的精神,表扬、鼓励先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活动。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党委委员、各大组组长、工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奖项的审核,最终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具体名单如下:

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登辉、丁健龙

成员:刘半藤、蒋燕君、杨晓波、陈友荣、刘良桂、许 臻、张 立、李 萌、
戴国勇、吴 凡、苏子漪、周 莹、叶芳芳、朱锡瑞、张 瑞、陈  迪、项露芬

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分五大组进行推荐,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行政大组15人,组长:许 臻

计算机专业大组14人,组长:戴国勇

电子信息专业大组13人,组长:叶芳芳

电商数媒大组15人,组长:杨晓波

通信物联网大组17人,组长:周 莹

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二、奖项设置

1、院优秀教师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现在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3)评选条件:

a) 在本校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叁年;

b) 2019/2020、2020/2021学年教学业绩考核B级以上且至少一次为A级;

c) 2019/2020、2020/2021学年均完成岗位科研业绩点且至少有一年科研业绩点在学院列前20%;

d) 近三学年内担任班主任(含先锋班导师)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且业绩突出者。

注:2019/2020、2020/2021学年内主持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指导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优秀课堂教师获得者优先。病假累计达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近两年内脱产学习一年及以上者,不参加评选(不含访问学者)。

(4)评选方法:符合以上4个评选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或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推荐,并填写上交附件三“浙江树人大学yl23455永利优秀教师推荐表”。

2、院科研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以科研业绩作为主要考量标准,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a) 2021年度科研业绩分排名学院前20%;

b) 2021年度获得省级项目一项或发明专利一项或发表SCI、EI期刊或一级期刊论文一篇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30万及以上。

备注:当年累计到账经费20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或省重点及以上纵向项目直接认定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另列)。

3、院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一流课程建设岗、科研管理岗、校企合作负责人岗、科技竞赛负责人岗、学科秘书。

(3)评选条件:原则上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近两学年考核称职。

4、院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2021年指导学生竞赛获省甲二等奖及以上赛事(多媒体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服务外包竞赛、电子商务竞赛、ACM竞赛等)。符合条件的赛事可推荐1-2名优秀指导教师。

5、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工会成员

(3)评选条件:以组织或参加学校、学院工会活动次数为主要考量标准。

6、院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1-2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以校网、院网等新闻报道数量为主要考量标准。

7、院优秀班主任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班主任

(3)评选条件:结合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根据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推选。

8、院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院党委委员,院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

(3)评选条件:根据学校支部建设年要求及个人履职情况

9、院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名额: 5-8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工党员

(3)评选条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廉洁自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带头争创佳绩;服务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10、院党员学习强国“学习之星”

(1)评选名额:10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工党员

(3)评选条件:“学习强国”学习平台2021年度总积分排名前10的党员。

11、院优秀党支部

(1)评选名额:1个

(2)评选对象:教工党支部

(3)评选条件:根据学校支部建设年要求,通过支部述职,由学院党委评选得出

12、院疫情防疫工作先进

(1)评选名额:3-5名

(2)评选对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3)评选条件: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开展情况推选。

13、院先进集体

(1)评选名额:3—4个

(2)评选对象:学院行政办公室、教研室、实验中心

(3)评选条件:根据各团队学年工作运行情况,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定得出。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选。各大组集体讨论推选,第2-6奖项中每个单项按评选名额推选。

2、集体联评。由学院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大组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各单项奖原则上不兼得,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评选结果在院网公示。

4、下文

5、表彰

请各大组组长召集本组教师开会讨论,民主推选,于2021年12月30日15点之前将附件四“各小组单项推荐表”上报学院办公室许臻,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各大组分组名单、各单项符合条件名单、浙江树人大学yl23455永利优秀教师推荐表、各小组单项奖推荐表

  

 

浙江树人大学yl23455永利

2021年12月27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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