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全院教师: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浙树办教〔2019〕1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已启动2020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由成果第一完成人/项目主持人/荣誉获得者个人填报《2020年度教学工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2)。
2.本次奖励的教学工作,成果/荣誉获得、项目立项/结题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主持人)进行奖金分配,分配的总金额不超过奖励的总额。个人项目奖金不能分配。
4.经由教务处申报并立项/结题的教学工作奖励,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奖由学院统一填报,其他教学荣誉类奖励需由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奖励文件电子稿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请申报奖励的教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参看表格中“填表说明”),于4月26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及支撑材料报院办--教学成果类/教学建设类/教学研究类发给李志英审核,教学荣誉类发给张立审核。
yl23455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