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 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限额推荐数量
我校各学科在岗在编的专业教师,限额推荐10项。
二、项目管理与评估
项目管理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名称要有新意,内容要新颖,着力解决真实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或大型综合训练等。
2、申报项目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课时,同时包含10个以上操作步骤的基本要求。
3、项目适用对象广,不仅要满足校内多个专业教学需要,也能满足对外服务需要,并能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
4、申报书格式规范,课程设计具有原创性,内容完整。
5、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院办李志英处,并发送电子稿。
四、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通讯评审产生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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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