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中心(室)的功能,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教务处[2010]49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主题:围绕2021年省级科技竞赛设计内容,要求是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2.申报对象:各实验教师、实验室专任人员、2021年省级科技竞赛参赛学生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学生。其中,省级科技竞赛参赛学生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学生须依托指导教师的项目申报。
3.实施周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4.立项办法:学校下达我院项目数及资助金额(见下表),学院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教务处统一下达学校立项文件
依托实验室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项目数 |
备注 |
信息与电子工程实验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中心 |
1 |
1 |
3 |
5 |
1.一类项目资助金额:5000元;二类项目:3000元;三类1500元。 |
5.申报要求:(1)教师申报人填写《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2),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学生申报人向依托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提交《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附件6)。教师申报人将《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附件3)、《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计划表》(附件4)、《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附件5),于2021年3月25日前交至院办要李志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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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