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学校拟开展2021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2020年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教研室要充分认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组织和发动2019、2020年两批项目的负责人积极参与课程建设,积极打造“金课”。
2、各教研室要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前期培训情况,并结合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认定范围,认真对申报书进行撰写。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6日前,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的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至院办李志英处,并发送电子稿。
具体工作进程表如下:
时间 |
工作进程 |
4月30日-5月12日 |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撰写申报表,各学院初审后上报教务处 |
5月13日-14日 |
教务处审核 |
5月15日-17日 |
专家网评 |
5月18日 |
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材料汇总 |
5月20日 |
学校评议 |
5月21-25日 |
结果公示 |
5月25日 |
上报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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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