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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23455永利2021年上半年考核奖分配办法

时间:2021-07-09   来源:    阅读:

一、考核发放原则

考核奖分为“基本考核奖”、浮动考核奖”,两者比例为82。基本考核奖、浮动考核奖考核期: 202071日至2021630日。

二、考核对象

2021630日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学校编制人员、全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本年度新进教职工不参加本次考核;内退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分“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行政人员”。

三、考核依据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yl23455永利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浙树大yl23455永利〔201736号)文件规定按专任教师与行政人员二类进行考核。

  1. 专任教师的考核办法:

学院专任教师按“教学科研并重型”和“教学为主型”两种类型对其完成的教学、科研、育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业绩以2020-2021学年考核结果为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考核:按教学工作当量(70%)、科研业绩(25%)、育人业绩(5%)三方面进行考核。三部分均达到教师相应职级岗位最低要求的,视为学年考核称职。若教学、科研、育人三者出现一项以上未达到教师相应职级岗位最低要求者,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达标度,当达标度大于或等于0.8,视为考核称职;若达标度小于0.8,则考核不称职,考核奖为02021-2022学年(20217-20226月)每月岗位考核奖将乘以达标度。

J=(实际完成教学当量学时/岗位要求教学工作时数)

K=(实际获得科研业绩/岗位要求科研业绩)

Y=(实际育人绩点/学院要求育人绩点)

达标度 = J×70% + K×25% + Y×5%

注:当JKY大于等于1时按1计;

2、教学为主型按教师的考核:按教学工作当量(95%)、育人业绩(5%)二部分进行考核。二部分均达到教师相应职级岗位最低要求的,视为学年考核称职;若教学、育人二者出现一项以上未达到教师相应职级岗位最低要求者,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达标度,当达标度大于或等0.8视为考核称职;若达标度小于0.8,则考核不称职,考核奖为02021-2022学年(20217-20226月)每月岗位考核奖将乘以达标度。

J=(实际完成教学当量学时/岗位要求教学工作时数)

Y=(实际育人绩点/学院要求育人绩点)

达标度 = J×95% + Y×5%

注:当JY大于等于1时按1计;

  1. 行政人员的考核办法

    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基本考核奖按202071日至2021630日考核期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病假、事假、产假等按规定扣除相应的考核奖。浮动考核奖考核期按按202071日至2021630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办法

在2024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教学、育人业绩均完成的情况下,科研业绩视同完成,考核称职。

四、分配方法

(一)专任教师

教师个人考核奖=基本考核奖*达标度+浮动考核奖

1、浮动考核奖的计算办法

1)浮动考核奖基数=(学校下拨总额-行政人员发放总额-特殊情况人员发放总额)/专任教师总的浮动考核系数

2)浮动考核奖=浮动考核奖基数*浮动考核系数

2、浮动考核系数的计算

教研室主任:1.6;教研室副主任:1.3;班主任、实验室主任:1.4(其中小班班主任1.3);支部书记:1.3;支部副书记:1.2;学科、科研秘书:1.2;国际合作交流1.2ICT学院主任1.2;(注:如教师同时担任二个及以上职务,则其浮动系数按最高系数和次高系数二项累计,且次高项系数按80%计);其他教师:1.0

(二)特殊情况:考核期内流动科研编制、挂职、访学、下企业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第1年在读博士视同考核合格,不参与浮动;未承担教学任务的第1年在读博士享受基本考核奖的60%,视同考核合格,不参与浮动;考核期间内病假、事假、产假不超过21个工作日(含21)的减浮动奖200元,在21-42个工作日(含42)的减浮动奖的一半,在43-126个工作日(含126),浮动奖为0;请假在42个工作日之内(42),基本考核奖全额发放,请假在43-126个工作日(126),基本考核奖,按实际到岗时间(按月)折算。

(三)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会议、活动等,每次减200元;个人事假缺席学院组织的会议、活动等,每次减100元。

(四)未列入考核对象的在编在岗人员,基本考核奖按实际在岗时间考核计算发放,浮动奖为0

(五)列入考核对象的在编在岗人员,但考核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未满一年,基本考核奖按实际在岗时间考核计算发放,浮动奖为0

(六)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考评办法、规定等并收到通知通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减200--2000元,具体金额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七)编外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未正式入职人员等根据其考核情况酌情发放。

五、此考核办法适用于2021年,解释权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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