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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课堂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16   来源:    阅读: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

为切实贯彻《浙江树人大学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的各项准备,本学期将开展以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提升学习素质和学习能力为目的,以“打造‘互联网+课堂’、提高两个‘关注度’”为主要内容的优秀课堂创建活动。现将本学期“优秀课堂”创建活动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课堂创建”的基本要求

1.全面落实《浙江树人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见附件1)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教书育人两手抓,积极挖掘抗疫斗争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2.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深入实施课堂革命。在上学期在线教学的基础上,鼓励教师继续采用智慧教学工具开展课堂教学活动,能够熟练运用智慧教学工具进行考勤(到课率检查)、作业发布等基本操作;本学期以线下教学为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针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线下教学转为线上线下。

3.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为标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规范。本学期以高质量的日常教学运行为目标,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的基本规范,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

4.根据浙树办教〔2010〕50 号“关于印发《创建“优秀课堂”活动方案》的通知”中的要求:学生到课率达到 85%和学生专注度达到 80%,称为“合格课堂”;“优秀课堂”是指在“合格课堂”的基础上,“到课率”和“专注度”分别达到 95%和 90%以上的教学课堂。

5.以“一校两区”整体运行为契机,加强日常教学规范。本学期学校进入“一校两区”整体运行阶段,日常教学将坚持两校区同教学时段、同教学标准,确保“一校两区”整体教学运行顺畅。

6.“全时段,全覆盖”。全时段,指每天从第1节至第11节教学时段进行“优秀课堂”检查;全覆盖,指对理论课(必修课、校选课)、实验课、实训等课程的到课率与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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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继续联合多媒体监控中心利用监控系统采集课堂教学质量状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问题(含视频监控记录),将通过在校网发布“优秀课堂”活动检查公告以及“优秀课堂检查联系单”的形势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及相关个人需根据“优秀课堂联系单”要求认真整改,学校将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学校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学院进行二级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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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组分工

1、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由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及学院督导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登辉

副组长:陆 吴杨铠

成员:任条娟、王章权、许臻、张立、李志英、吴慧燕、李萌、沈志勇、陈安龙、徐忆、周晓优、白直灿、丁健龙、吴凡、吕晓敏、王金铭、苏子漪、周莹、陈秋霞、陈友荣、杨晓波、张瑞、朱锡瑞

2、各检查组分工与要求

1)学院办公室人员负责两校区1节3节课的巡查(课表见附件2),重点检查课堂关注度与教师规范教学、使用智慧教学工具情况,并于每周五下午前将检查表(见附件3)电子稿发给张立,次周二前在院网予以公布。具体安排如下:

拱宸桥校区

杨汛桥校区

周一

张登辉、陈安龙

李志英

周二

任条娟、李萌

吴杨铠、吴慧燕

周三

王章权、张立

许臻

周四

陆莹、周晓优

张登辉、张立

周五

李萌、徐忆

沈志勇

 

2)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其他成员,侧重于对下午的课堂关注度及到课率进行检查,详细安排见附件5。每组成员负责各自专业开设课程及实训的课堂情况,检查人员检查当天需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稿及纸质稿当周内报学院(逾期无效)

三、优秀课堂创建工作的奖惩

学院每学年对优秀课堂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班级予以表扬,根据学校要求,优秀课堂检查结果将列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内容(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教学业绩考核获得A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不良现象”(上课迟到、吃点心、玩手机、睡觉等行为)发生;获得B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三次以上(含)“不良现象”发生),也作为其他评奖评优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未经批准擅自调换上课时间或地点等情形,将依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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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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