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 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 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 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 2 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序号 | 班级 | 人数 | 名额 |
1 | 物联网191 | 69 | 3 |
2 | 物联网192 |
3 | 通信191 | 81 | 3 |
4 | 通信192 |
5 | 数媒191 | 59 | 2 |
6 | 数媒192 |
7 | 计算机191 | 124 | 5 |
8 | 计算机192 |
9 | 计算机193 |
10 | 电子191 | 75 | 3 |
11 | 电子192 |
12 | 电商中升本191 | 65 | 3 |
13 | 电商192 |
三、各班级请填写《2023 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认真核对学生的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452024451@qq.com,纸质稿由班级评议小组和班主任审核无误签字后上交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