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我校于4月4日启动绍兴市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日前,绍兴市教育局下发了《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3〕29号),根据正式通知,相关事项需调整,现就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及《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根据最新版本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评选内容反映2019年以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三、评选材料需提交《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附件1);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每份申报书都须附支撑材料,单独成册);《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提前至5月6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上交至院办李志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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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