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
根据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学校将进行新一轮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凝练、课程专业建设要求组织老师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申报项目原则上已经纳入学院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并计划于2025年和2026年投入建设使用。
2. 2023年前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如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的确需要建设,必须重新申报并进行认证。
3. 已纳入学校2024年实验室同意建设项目不得申报。
4. 除2023年、2024年获批的新专业外,未经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不再安排建设资金。
二、申报流程
1. 学院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23年11月8日。
2. 学院遴选流程:
(1) 各教研室组织申报,由项目负责人完成附件中相应材料(附件1-5)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压缩包上交院办罗楠老师处。
(2) 学院组织实验中心、项目申报人进行项目初审。
(3) 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定此轮报送学校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其他信息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盛盛,联系电话:0575-85600850,1521599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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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