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yl23455永利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yl23455永利[2023] 07 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时间要求,现对教学业绩每学期审核一次,即上学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业绩)和下学期(1月1日至6月30日产生的业绩),请依据《yl23455永利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yl23455永利[2023] 07号】文件要求,在“yl23455永利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网址:http://jxyj.zjsru.cn/xx/;
2、用户帐号:个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已修改过的用修改过的密码;
3、如用360浏览器,请选用其“极速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页“使用帮助”;
二、教学业绩统计时段及截止申报时间
1、业绩统计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获得的成果;
2、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填报的绩点必须上传注明时间的相应支撑材料(如论文、证书、出版教材等能说明获得绩点的完整电子照;各类项目绩点上传下文的PDF文件(要有公章)等),以便学院审核,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总课时”、“教学质量评价”、“听课情况”、“优秀课堂”、“毕业论文质量”、“重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无故不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其他奖惩”、“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校企合作虚拟班班主任”、“研究生班主任”、“指导新教师”、“千人业师”、“撰写优秀教学案例”由学院根据材料统计后统一导入;
3、团队合作完成项目、成果等绩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填写绩点,被分配绩点的教师必须为该项目组的成员;
4、已申报过的历年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但负责人需提交。
如有疑问,请询问李志英、邱宁老师。
请各位老师将已有成果在规定日期前申报完成,以便学院做好审核统计工作。
附件1:《yl23455永利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 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yl23455永利[2023] 07 号】
yl23455永利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