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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9年度“课程思政”试点示范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9-05-21   来源:    阅读: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树人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学校于2019年4月开展了“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申报工作,共收到52门课程的申报材料(名单详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将52门课程纳入“课程思政”改革试点建设课程。现就“课程思政”改革试点、示范课程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试点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一年(本轮建设周期为2019.5.-2020.4),建设期满后,达到结题要求并被评为示范课程的,以奖励的形式一次性拨付所有经费。

2.试点课程结题时,需提交体现“课程思政”内容的课程教学大纲,且须完成以下三项中的任两项: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课程思政”相关的教改论文1篇。

(2)提交“课程思政”改革教学案例2-3篇。选取课程的某一章节,阐述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融入“课程思政”的理念,探索“课程思政”教学的新方法、新机制、新模式,对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评方式等进行周详规划和设计,推进“知识传授、能力提升和价值引领”的同步实现。(写作要求详见附件2)

(3)完成“课程思政”微课作品(15分钟左右)1-2个。微课作品可由教师在两校区的新型录播教室自行实录,也可申请由教务处派人录制。

3.由学院对试点课程进行初审,上报推荐名单。学校成立“‘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考评小组”,根据课程建设成效,结合学生课堂满意度调查及学生评教、专家/同行评教成绩及其他体现“课程思政”的特色成果,评选出若干门示范课程并给予奖励(具体评选指标见下表)。示范课程每学期评选一次。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一票否决。

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评选指标(供参考)

评选指标

具体内容

占比

1.课程建设成效

(55%)

1.1教学大纲

10%

1.2教改论文

15%

1.3教学案例

15%

1.4微课作品

15%

2.学生测评

(20%)

2.1学生访谈调查:学生对“课程思政”改革的认可度、学生学习体验及课堂教学满意度、课程对学生产生的影响等

10%

2.2学生评教成绩

10%

3.课堂测评

(15%)

3.1考评小组现场听课观察

10%

3.2专家/同行评教成绩

5%

4.特色成果

(10%)

有在线教育平台且开展线上互动;指导学生参加与本试点课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或比赛获奖;“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或微课作品获奖;其他特色成果等

10%

注:评选指标可能会有微调,最终以学校“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考评小组发文为准。

请各学院遵照上述指导意见,做好对本学院试点课程的指导、检查、监督,切实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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