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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0-04-09   来源:    阅读:

各专业教研室、全院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浙江省和我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已启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优化,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以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目标,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紧密结合,贯穿人才培养始终。要将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德才兼备原则。人才培养立德为先,要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 

3.对标建设原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均须达到相关质量标准。

4.实践应用原则。立足我校“教学服务型”办学定位和“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以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的需要为导向,以实践应用为主旨,科学分析职业需求岗位能力要求,准确定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在此基础上构建教学模块和课程体系和专业核心课程群。

5.以生为本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发展为主线,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选择权和自主权,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有利于学分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二、具体要求

第一,按照学校校区整体建设要求,充分考虑学院“十四五”学科专业发展,整合、优化资源,科学合理地调整相关课程设置以及学期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安排等。

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时,必须要有行业、企业的参与,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环节,以体现和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标准格式、整体框架与2019级基本相同(见附件123)。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之处如下:

1. 为加强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将本科校级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从10学分改为6学分,校选课与创新实践学分合计不超过10学分。

2. 为适应计算机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对公共基础平台课程中的计算机类课程进行调整。将第一学期的“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改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学分与学时数不变;将第二学期的课程调整为“Python Ⅰ”和“Python 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任选一门,学分与学时数分别为480

第四,所有课程的代码、名称、学时和学分要规范设置,尤其是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校级选修课名称统一由开课单位提供,其他学院不得擅自修改。为避免不必要的课程名称、学分变更给学生补、重修课程带来不便,所有课程实行开课单位归口管理;课程代码根据学院课程代码编制原则编写。各专业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名称;课程名称不得随意使用缩写词,确保课程名称的规范、一致。

第五,各专业要认真组织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织教师广泛讨论,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后,在方案的最后注明校稿人和审定人。

 

    各专业培养方案421定稿、将电子稿上交学院,58日前各专业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填写专家意见表(见附件4),512日提交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学院515日之前上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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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级本科培养计划标准格式

      2.2020级本科培养计划课程总表参考

      3.2020年公共基础类课程一览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内外专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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