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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外审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来源:    阅读:


各教研室、各位指导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27号文件)要求: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在正式答辩之前须送不少于1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审议,专业答辩委员会根据外审意见决定是否给予答辩资格。现将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审专家库的建立

   各专业教研室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按不少于1:101位专家审核10位学生)的比例确定外审专家人数并邀请,邀请的外审专家所在高校层次原则上应稍高于我校,职称为讲师及以上。各专业邀请的外审专家名单上交到院办后,学院对各专业教研室上交的外审专家名单进行汇总,并确定本次外审专家名单。

二、送审时间

   410--415

三、送外审论文要求

   论文送审前需进行查重,查重率要求应低于25%。不符合要求送审的论文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可以延期送审,但不能迟于415日,逾期将影响正常答辩、毕业流程。

四、外审工作流程

 学院从毕设系统中导出指导老师审核通过且查重率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学院根据学生名单分配好外审专家并将对应表发给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将学生论文及评阅表电子稿发至外审专家邮箱,并与外审专家做好沟通。各专业毕设负责人于422日前将外审专家评阅成绩汇总后上交院办,院办汇总后在院网进行发布。

  外审专家评审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学生应根据修改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修改,并于430日前,将论文提交学院,学院成立评阅小组进行二次评阅。

五、外审专家评审标准

   外审专家评审论文标准参照《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文件中规定的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进行评阅(详见附件:评阅老师评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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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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