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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课堂”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3-15   来源:    阅读:

 

全院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提升学风教风,根据学校“优秀课堂”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课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对学院本学期“优秀课堂”集中检查活动安排如下:

一、“优秀课堂”集中检查活动要求

1继续推进“无手机课堂”。教师是课堂第一责任人,有义务维护课堂秩序,组织学生骨干做好“无手机课堂”,主动干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各检查组都要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浙江树人大学“无手机课堂”管理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把“无手机课堂”作为优秀课堂观察点,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学院;

2“全时段,全覆盖”。“全时段”指每天从第1节至第11节教学时段进行“优秀课堂”检查,“全覆盖”是对理论课(必修课、校选课)、实验课、实训等课程的到课率与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检查组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通过在校网发布“优秀课堂”活动检查公告以及“优秀课堂检查联系单”的形势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及相关个人需根据“优秀课堂联系单”要求认真整改,学校将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学校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将作为二级考核的依据。

3、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由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及学院督导组成员组成。

二、检查组分工

1、优秀课堂工作小组

 长:张登辉

副组长:陆  

成员:任条娟、王章权、许臻、张立、李志英、吴慧燕、李萌、沈志勇、陈安龙、徐忆、白直灿、梁方、吴凡、程菊花、吕晓敏、王金铭、苏子漪、陈友荣、张瑞、华冠萍、张华音

2、各检查组分工与要求

学院党委成员负责第1节课的抽查;

学院学生会、各班级负责1-11节必修课(理论课、实验实训课)的全面检查;

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对所有本学院开课课程(含实训)的课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详细安排见附表。

检查要求:

(1)按年级将检查人员分组,每组成员负责检查对应教学班所有本学院开课的课堂情况,427日前检查需覆盖到所有班级、615日前需覆盖到所有课程;

   2)检查人员检查当天需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稿及纸质稿交给张立老师,检查数据分别于第10周、第17周在院网公布。

3、优秀课堂创建工作的奖惩

学院每学年对优秀课堂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班级予以表扬,根据学校要求,优秀课堂检查结果将列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内容(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教学业绩考核获得A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不良现象”发生;获得B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三次以上(含)“不良现象”发生),也作为其他评奖评优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未经批准擅自调换上课时间或地点等情形,将依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望全院师生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优秀课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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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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