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老师、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监控,从而更好的保证我校立项项目按期保质保量的顺利结题,也为了更好的掌握我校立项的研究进展情况,促进成果转化。根据省厅文件通知,校教务处决定在本学期对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教研室、各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对照检查材料的形式。
三、有关要求
1.国家级、校级项目负责人请认真总结,并填写《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现状调查问卷》(见附件三)、《2016年国家级、校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四)。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现状调查问卷》、《2016年国家级、校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附件五)》、《201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六)》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各1份及电子稿上交至院办李志英处。
yl23455永利
2017.4.7
附件三 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现状调查问卷
附件四 2016年国家级、校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五 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
附件六 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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